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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单独招生指南

发布时间:2014-03-05 14:18    浏览次数:    来源:

一、何为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

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是落实《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教高[2006]14号)有关政策要求的重大制度改革设计。有关省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和统筹,通过在试点校中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引导高中毕业生向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进一步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在全社会营造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氛围,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试点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行政牵头、院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

各试点校可单独或联合组织文化考试,也可结合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组织以职业技能测试为重点的相关考核,并于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试点校要认真制定单独招生方案并向社会公开,有关省级招办要加强对各校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单独招生计划纳入各试点校当年国家核定的招生计划总数内,未完成的计划转入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时执行;已被试点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单独招生正式录取考生的学籍及就业待遇与普通高考生相同。

目前只有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家骨干高职院校、省级示范高职院校才具有单独招生资格。

二、单独招生的报考条件

已经参加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含春季高考及夏季高考)的考生均有资格报考我院的单独招生。

三、报考时间

我院2014年单独招生考试时间为4月上旬(具体时间见学院网站http://zs.ytqcvc.cn

四、录取流程

考生在我院招生网上报名后,我院将组织考生进行报名资格现场确认,确认合格考生将参加由我院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考试合格考生将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和普通高考考生相同于9月份入学。

五、注意事项

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单独招生工作有关通知精神,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2014年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统一招生考试及录取;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2014年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统一招生考试及录取。入学后专业不做调整。

六、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535-6339001 6339002 6339003

传真:0535-6476889

网址:http://zs.ytqcvc.cn